“我学为我用”成果展示评选活动
——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 吉林省电化教育馆
为进一步贯彻落实《吉林省国培计划(2016)中小学教师信息技术应用能力提升工程的实施方案》的要求,真正落实“学有所用、学有所赢”项目目标,
一、主办单位:
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
吉林省电化教育馆
二、参与对象:
初中、小学参加本次培训所有学员
三、评选类别
(一)课件制作方法微课:
(1)内容:针对本学科某一节课或某个知识点,制作辅助课件或微课的设计思路、选取的工具、制作的过程和方法、以及应用范围等,制作一节“课件制作技巧”微视频。
(2)结构:有片头片尾,显示标题、作者、单位等主要信息,短小精悍、生动灵活,不能采用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实录方式。
(3)时间:课件制作技巧微视频时间限定在2——5分钟以内。
(4)格式大小:视频格式MP4、 FLV,50M 以内。
(二)教学知识点微课:
(1)内容:所讲授学科的一个知识点为基本单位作为选题。
(2)结构:有片头片尾,显示标题、作者、单位等主要信息,短小精悍、生动灵活,不能采用课堂教学整个过程的实录方式。
(3)时间:微课视频时间限定在3—— 5分钟以内。
(4)格式大小:视频格式MP4、 FLV,50M 以内。
四、评选标准及办法
(一)评选标准:
(1)要具有科学性、实践应用价值与借鉴作用。
(2)切合培训内容、目标。
(3)成果的原创成分在70%以上。不得抄袭他人作品,侵害他人版权。如发现抄袭现象,取消参评资格。
(二)评选办法:
(1)全体学员将成果上传到平台。(每位学员只可提交一个作品)
上传的方法:
步骤一:登录学习平台,进入工作坊;
步骤二:下拉页面找到时间轴上11月1日的研修——“我学为我用”成果展示评选活动
步骤三:点击“开始学习”进入研修提交作品。
(2)每个工作坊由坊主推荐10件优秀作品,项目机构组织专家进行评审。
五、评选奖励办法
奖项设置一等奖,二等奖,三等奖,分别颁发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、吉林省电化教育馆证书。
六、评选截止日期
评优成果提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24时,逾期不报,将无法获得项目学习成果学分及参评机会。
初评时间为12月1日至12月5日24时。
终评时间为12月6日至12月15日24时。
中央电化教育馆培训中心
吉林省电化教育馆
2016年11月1日